《中国环境网》:以法制保障规划环评(查玮)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日前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以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出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旨在贯彻实施“环评法”,进一步规范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这是应对我国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的必然选择。
中国当前面临的环境问题,往往是由于布局性、结构性不合理造成的,这些问题已经不是单个或多个项目的环评能够解决的,必须通过战略(规划)环评从决策源头上对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等进行优化调整。然而,规划环评所注重的长期利益、全局利益往往与一些部门重审批、轻规划的部门利益和一些地方短平快出业绩的地方利益相冲突,致使很多地区和部门不支持甚至逃避开展规划环评工作。
同时,法律体系上的宽泛和缺失也使规划环评的推进得不到应有的约束和保障。2003年实施的“环评法”只是提出了规划环评的原则,并未说明实施方法和操作细则。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规划环评仍停留在试点阶段,难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全面展开。因此,要真正发挥规划环评的作用,急需建立一个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规划环评法律制度框架。
与之前环境法律法规中关于规划环评的章节相比,“征求意见稿”无论是在具体条文的细化上,还是在处罚力度、公众参与上,都进一步加以完善和强化。
和以前的环境法律法规相比,“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规划环评的范围,规定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等都应当进行环评。同时,明确规划环评应当充分考虑的因素为:规划实施可能对相关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性影响,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累积性影响等。此外,规范了规划环评文件的
《中国环境网》:以法制保障规划环评(查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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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3-12 22:50:14发表“农林鱼水论文”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54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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