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三十年(李俊峰 童建栋 于午铭 王斯成 殷志强 王仲颖)
引言:改革开放30年来,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国的可再生能源产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取得巨大的成就,正在成为我国能源产业的战略支点之一。
长足发展的30年
改革开放的30年,也是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不断长足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30年。
我国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并把农业和能源建设列为发展重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得到了相应的重视,除水电自上世纪50年代开始蓬勃发展外,自1978年开始,风电、太阳能、现代生物质能等技术应用和产业也在政府的支持下稳步发展,小水电、太阳能热水器、小风电等一些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业已经走在世界的前列。
“十五”和“十一五”期间,我国进入了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时期,水电建设大中小并举,开发建设速度显著加快;通过采取特许权招标等措施,积极推进风电规模化发展:以送电到乡和解决无电人口生活用电为契机,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小型风电,推动分散式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的发展;围绕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和增加农民收入,积极发展农村户用沼气;通过市场推动,大力推广普及太阳能热水器;以技术研发和试点示范为先导,积极推动了生物质能发电和生物液体燃料开发利用。
2006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2006年以来,各类可再生能源增长迅速。水力发电年新增装机容量突破1000万千瓦,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4亿千瓦,尤其是小水电发展居世界前列,达到了5500万千瓦;风力发电2007年当年装机突破340万千瓦,2008年估计当年新增装机容量将突破500万千瓦。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目标均将提前实现:太阳能光伏发电电池产量超过1000兆瓦,超过日本和德国成为世界第一生产大国;我国的太阳能热水器产量和累计使用量分别达到了1500万平方米和1.3亿平方米,一直稳居世界第一;截止到2007年底,全国户用沼气达到2623万户,年新增400万户以上;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已由2000年的855处发展到了2007年底的8576处;全国年沼气产量达104亿立方米。
通过《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初步消除可再生能源投资的风险,各类投资主体纷纷增加了对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投入。近年来,可再生能源企业上市开始成为企业成功融资的标志,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和太阳能热利用企业开始纷纷上市。民营资本和风险投资的介入,也给可再生能源制造业注入了新的活力。装备制造业,特别是风电和太阳能制造业发展迅速。同时吸引了国外大型装备制造集团的介入,我国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开始形成,并且在各个领域形成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
我国颁布《可再生能源法》,以及在该法的推动下可再生能源发展在取得了优秀成绩的同时,也产生了良好的国际影响。2005年底召开的“北京国际可再生能源大会”、2006年在纽约召开的“世界可持续发展大会”、八国集团首脑会议等国际高层会议,都高度评价了我国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意义和作用。
小水电 农村建设中发光
改革开放以来,小水电在我国农村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她已不单单是解决农村能源问题的一种技术和手段,而是形成了一个社会、经济和环境
可再生能源三十年(李俊峰 童建栋 于午铭 王斯成 殷志强 王仲颖)
本文2010-03-12 22:49:05发表“农林鱼水论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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