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滨海新区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建议(包景岭)
排污权是指在满足各类环境要求的条件下, 确立并量化各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的指标。排污权交易制度是指在一定区域内, 依据该区域内环境质量要求, 确定一个时期内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排污指标总量), 并在此基础上, 进行排污权分配和允许该权利的有偿转让。由此可见, 这一制度综合运用了行政管理手段和经济手段。目前, 排污权交易在我国仍处在试点阶段, 还不完善。滨海新区作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可通过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先行先试, 既保证新区自身发展的需求, 也为全国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一、排污权交易制度的主要作用
作为一种以市场为基础的环境经济政策, 排污权交易不同于以往的以浓度控制为特征和以政府控制为主的政策手段, 具有明显的经济手段特点和作用。
1.污染治理成本降低、效率提高。传统的强制控制模式要求所有的排污企业按照相同的总量核算方法排放污染物, 这必然导致治理水平较高的企业弱化自己的污染物治理能力。因为少排放并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只会增加成本。而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 排污权从治理成本低的排污者流向治理成本高的排污者,结果是社会以最低成本实现了污染物的削减, 环境容量资源实现了高效率的配置。
2.促进治理技术提高。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还可以促进污染源治理技术的提高, 因为企业提高治理技术可以通过排污权交易带来经济效益。
3.促进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在传统控制方式下,现有排污单位为了减少企业的费用, 只根据原有的排污许可和排放标准治理污染。也就是说, 新污染源的集中出现, 将导致该地区虽然各污染源达标排放, 但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加、环境质量恶化的现象会同时出现。为了防止环境质量进一步降低, 管理部门处于一种两难的境地: 要么阻止经济增长( 限制新污染源的增加) , 要么提高现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无论哪种选择, 都会产生很大的社会管理成本。而采用排污权交易的方式, 在发放的许可证规定排量和实际排污总量不变的情况下, 通过市场调节实现了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4.有利于实现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能够在既定的总量控制目标下, 合理地安排治理污染的任务。
关于天津滨海新区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建议(包景岭)
本文2010-03-12 15:02:13发表“农林鱼水论文”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51663.html
- 座谈会发言:体系抓好思政课教育做好贯彻落实下篇文章(02-19).docx
- 组织部机关支部书记2024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02-19).docx
- 在县委理论中心组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在2025年市人代会分组讨论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医院党委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02-19).docx
- 宣传部2024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02-19).docx
- 行政服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材料(02-19).docx
- 校长在中学2025春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撷一抹祈望春风掬一程锦绣花开(02-19).docx
- 乡镇领导班子2024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五个带头+典型案例)(02-19).docx
- 乡2024年度基层党建工作总结(02-1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