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2010年计划基建财务工作计划
教育局2010年计划基建财务工作要点
指导思想: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全市教育系统的计划基建财务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五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的目标任务,锐意进取,服务大局,以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为重点,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努力增加教育投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为我市教育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扎实推进教育民生工程,努力构建和完善教育助学体系
1、努力完成教育助学工程目标任务。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包括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免费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教科书,做到“应免尽免”;补助8.5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贫困学生生活费,做到“应补尽补”;确保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对中等职业学校1至2年级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资助,发放国家助学金(生活补助费)做到“应发尽发”;对中等职业学校1至2年级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对1600名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资助。
2、认真做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对家庭贫困学生的资助和扶持政策,健立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广泛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建立和完善**慈善总会教育专业委员会规章制度,广泛开展捐资助学活动,拓展助学渠道,积极推动社会捐资助学工作。
二、强化财务管理,管好用好教育经费
1、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按照农村中小学经费“校财局管”的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完善集中会计核算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集中核算在经费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市教育局积极推进直属学校集中核算工作,建立高效的财务运行、监督机制。
2、加强专项经费管理。一方面是各地要建立健全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各类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督查、审计。监督学校专款专用,完善帐册、档案资料,定期报告项目进度。另一方面各区县要认真落实各类专项经费规定的分担责任。各地要努力调整经费支出结构,确保分担责任的落实,其中重点是义务教育贫困住宿生生活补助和教师绩效工资、教师社会保障经费等,均应按要求足额纳入财政预算。
3、加强教育审计工作。各地要按照教育部的安排部署,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认真做好2010年教育审计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对照审计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专项资金的专项审计,要积极会同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对中央、省、市下达的各项专款
指导思想: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全市教育系统的计划基建财务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五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的目标任务,锐意进取,服务大局,以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为重点,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努力增加教育投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为我市教育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扎实推进教育民生工程,努力构建和完善教育助学体系
1、努力完成教育助学工程目标任务。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包括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免费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教科书,做到“应免尽免”;补助8.5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贫困学生生活费,做到“应补尽补”;确保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对中等职业学校1至2年级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资助,发放国家助学金(生活补助费)做到“应发尽发”;对中等职业学校1至2年级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对1600名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资助。
2、认真做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对家庭贫困学生的资助和扶持政策,健立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广泛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建立和完善**慈善总会教育专业委员会规章制度,广泛开展捐资助学活动,拓展助学渠道,积极推动社会捐资助学工作。
二、强化财务管理,管好用好教育经费
1、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按照农村中小学经费“校财局管”的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完善集中会计核算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集中核算在经费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市教育局积极推进直属学校集中核算工作,建立高效的财务运行、监督机制。
2、加强专项经费管理。一方面是各地要建立健全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各类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督查、审计。监督学校专款专用,完善帐册、档案资料,定期报告项目进度。另一方面各区县要认真落实各类专项经费规定的分担责任。各地要努力调整经费支出结构,确保分担责任的落实,其中重点是义务教育贫困住宿生生活补助和教师绩效工资、教师社会保障经费等,均应按要求足额纳入财政预算。
3、加强教育审计工作。各地要按照教育部的安排部署,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认真做好2010年教育审计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对照审计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专项资金的专项审计,要积极会同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对中央、省、市下达的各项专款
教育局2010年计划基建财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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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3-12 11:38:12发表“工作计划”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50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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