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县级局(公司)取消法人资格后的职能转变
县级烟草专卖局(公司)法人资格取消后,在当前形势下该如何转变职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呢?笔者认为:作为县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必须始终以《烟草专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调整和转变职能,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促进烟草事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由各自为政型向统揽全局型转变。取消法人资格前,各县级局(公司)是独自经营,各自为政,基本上是关起门来搞专卖,各有各的招、各管各的事。但撤消法人资格后,地市级公司成为了市场经营主体,有利于市场资源的统一配置,有利于人力、物力的合理分配,有利于卷烟品牌的统筹培育。县级局的专卖管理工作要适时转变观念。一是要以统揽全局的思想,积极融入到全市的专卖管理大局中,实行专卖信息共享,并结合当地实际,更好地发挥原有优势,为全市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服务。二是要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烟草专卖管理需要有关部门的支持,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因此,要努力将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的工作计划中,推动行业管理行为上升为政府管理行为。
由打击处罚型向宣传教育型转变。在专卖管理中,打击处罚是必要的,但宣传教育则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其内容也非常广泛。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宣传教育是打击处罚的前提。宣传教育的对象,既包括卷烟零售客户,也包括社会各界和卷烟消费者,目的是营造一种理解、尊重和维护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政策的良好氛围。对卷烟零售客户的宣传,既包括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也包括卷烟相关知识(如卷烟保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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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3-11 18:22:46发表“理论文章”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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