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应增强全民法治理念
今年是我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的第三年,也是承前启后的关键年。2006年11月10日,竹溪县第十五届人大第十九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关于2006-2010年依法治县“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安排的时间、方法、步骤、对象和阶段性任务作出了决议、决定。目前,我县所开展的各项以学习法律为主要内容的普法依法治理教育工作,现代法治理念教育工作,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教育工作,实现五年的规划目标在不懈的努力。因此,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的同时,笔者认为应把加强现代法治理念的系统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机的转变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竹溪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科学发展观要义和竹溪人大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决议、决定上来,大力塑造现代公民积极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精神,增强公民的法治理念,使普法教育进一步深化和升华。
二十八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我县全民法治教育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积极推进了我县法制化的进程,促进了我县法律文化从传统性向现代性的转变。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加快落实这一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竹溪创造良好地法治环境,为竹溪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社会主义法治基础,增加全民法治理念,在此,谈点肤浅的看法,起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
――增强法治理念,注重法律为尊为尚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目的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我县“五五”普法对象311962人,其中重点对象291115人,有领导干部702人,公务员6500人,青少年34536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150人,农民219227人。采取了普法“一学三讲”、“法律六进”,即:学法,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和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行之有效的办法效果很好。司马迁讲:“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这虽然有进行“普法教育”的合理性,却也使传统法律成为礼教的依附物。由于竹溪数千年封建人治主义的残余和数千年义务本位主义的影响,在社会现行的法律意识中,还有许多应注意的成份。主要表现在:一是请求诉求的意识淡薄。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要妥善处理人民群众诉求问题,建立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利益机制,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高度,进一步完善察民情,体民意,集民智,惜民力的工作态度。二是依法维权的意识淡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要求我们特别注重处理好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和根本利益问题,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科学发展战略。三是法律规定的平等观念淡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随着民主政治的进步,人民群众参与普法依法治理的理念明显增强,他们迫切需要政治上的平等和社会地位上的平等,不仅要求社会政治生活的知情权,还期待对社会政治的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普法依法治理的进一步深入,公民以权利维护权利的意识,保障和促进他们依法享受平等的政治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当然,我国的法律比较全面,截止2007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湖北省制定的法律、法规有1173部。其中以宪法为母法的法律385部,细则、决定、规定、条例、办法631部,湖北省地方性法规157部。目前,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律水平、法治理念还相对滞后,旧的法治观念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要想全面系统的普及还任重道远。因此,“五五”普法应注意兼顾此类问题。
 
二十八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我县全民法治教育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积极推进了我县法制化的进程,促进了我县法律文化从传统性向现代性的转变。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加快落实这一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竹溪创造良好地法治环境,为竹溪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社会主义法治基础,增加全民法治理念,在此,谈点肤浅的看法,起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
――增强法治理念,注重法律为尊为尚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目的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我县“五五”普法对象311962人,其中重点对象291115人,有领导干部702人,公务员6500人,青少年34536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150人,农民219227人。采取了普法“一学三讲”、“法律六进”,即:学法,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和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行之有效的办法效果很好。司马迁讲:“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这虽然有进行“普法教育”的合理性,却也使传统法律成为礼教的依附物。由于竹溪数千年封建人治主义的残余和数千年义务本位主义的影响,在社会现行的法律意识中,还有许多应注意的成份。主要表现在:一是请求诉求的意识淡薄。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要妥善处理人民群众诉求问题,建立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利益机制,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高度,进一步完善察民情,体民意,集民智,惜民力的工作态度。二是依法维权的意识淡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要求我们特别注重处理好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和根本利益问题,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科学发展战略。三是法律规定的平等观念淡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随着民主政治的进步,人民群众参与普法依法治理的理念明显增强,他们迫切需要政治上的平等和社会地位上的平等,不仅要求社会政治生活的知情权,还期待对社会政治的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普法依法治理的进一步深入,公民以权利维护权利的意识,保障和促进他们依法享受平等的政治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当然,我国的法律比较全面,截止2007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湖北省制定的法律、法规有1173部。其中以宪法为母法的法律385部,细则、决定、规定、条例、办法631部,湖北省地方性法规157部。目前,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律水平、法治理念还相对滞后,旧的法治观念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要想全面系统的普及还任重道远。因此,“五五”普法应注意兼顾此类问题。
 
“五五”普法应增强全民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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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3-11 17:17:26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47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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