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统计普法的三个取向
开展统计普法工作,对于大力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统计系统内部干部职工的执法水平和本辖区内统计人员的法律素质,有力推进统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工作进程,促进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长足的作用。统计普法工作是今后统计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任务,也是统计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手段。笔者结合近几年的基层统计工作经验就如何搞好统计普法工作谈三点个人的拙见。
一、营造普法氛围是基础,决不放松。一是认真制定普法方案。有人认为既然搞普法就该来点实的,少搞点“花架子”,少搞形式,其实不然。总结“四五”普法经验,制定普法方案是整个普法工作不可缺少的环节,是有序开展统计普法的保证;成立普法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普法工作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并狠抓落实,是确保统计普法的关键;成立普法办事机构,处理日常事务,是确保普法工作的组织保障;二是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抓住《统计法》颁布实施周年纪念日的有利时机,组织参加知识竞赛活动。紧密结合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和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宣传贯彻《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以街头、标语、报刊、电视、网络、送法上门、座谈会和其他喜闻乐见的活动等形式宣传教育,进一步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的普及面,把统计普法工作推向深入。三是巩固夯实普法阵地。在普法过程中,注重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的典型经验,把统计普法推向理论的高度和服务的深度;建立健全法制机构和内部法制管理制度,为全面落实普法工作铸造坚强的后盾。要把统计普法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重要日程,加强与人大、政府法制办、司法局、宣传部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根据统计法制工作的特点,将统计法制工作纳入本级政府普法工作的统筹规划。以统计违法案例曝光为突破口,注重宣传教育方式的创新,注重宣传教育方法的实用,注重教育培训与年度考核和干部使用相结合,注重社会
试述统计普法的三个取向
本文2010-03-10 15:27:29发表“理论文章”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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