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文秘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三个环节解决统计违法问题

栏目:理论文章发布:2010-03-10浏览:2320下载167次收藏

    根据《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均须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准确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迟报、虚报、瞒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近几年在政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统计违法行为已得到控制,但是迟报、虚报、瞒报统计数据的违法行为依然存在,如何更进一步解决统计违法问题,保证了统计基本任务的实现,本人作了几点思考。

    一、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

    1、统计人员和统计对象法律意识淡薄。虽然经过多年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仍有不少单位和领导视《统计法》为“软法”,不论是各级行政执法机构、统计人员及其司法机关,都缺乏对《统计法》的正确认识。

    2、企事业单位领导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许多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认为统计主要是为完成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任务,只不过是数据的加加减减,是企业的一种负担,只要草草填完几张报表就算完事。因此,统计岗位不固定,统计员专职少且变动频繁,统计工作的质量得不到相应的保证。

    3、企事业单位统计员对业务不熟悉。具体表现为:企业统计人员不熟悉各项指标的口径范围、计算方法、资料来源,上报数据不真实、准确。

    4、有的单位和地方受利益驱动的影响,虚报、迟报、瞒报统计。

    二、建议

    1.加大统计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是预防和减少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的首要环节。《统计法》作为国家的基本法律,经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三个环节解决统计违法问题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
    QQ
    •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