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信访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乡镇信访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信访稳定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信访稳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管理责任。
第二条:各支部、村(居)委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信访稳定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接待群众上访, 处置疑难信访案件,及时、就地、妥善解决好群众的信访问题,切实做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
第三条:对经调查,因工作不力及失职、渎职等原因,发生信访稳定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实施责任追究。
第四条:责任追究的形式
1、通报批评。2、诫免谈话。3、组织处理。4、党纪政纪处分。四种追究形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五条:越级上访责任追究:
1、进京上访责任追究
⑴发生1次进京非正常上访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
⑵发生1次进京集访或2次非正常上访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责令辞职(引咎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或者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赴省上访责任追究:
⑴凡发生1次赴省集访或2次重复个访的,对相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⑵一个月内发生2次以上赴省上访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
⑶全年累计发生4次以上赴省上访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给予责令辞职(引咎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或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去市上访责任追究:
⑴发生2次去市
乡镇信访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点击下载
上一篇:关于春节放假期间宿舍安全通知下一篇: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会议议事规则
本文2010-03-02 12:34:07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46580.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或者 注册
最新文档
- 2025 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考卷一.pdf
- 座谈会发言:体系抓好思政课教育做好贯彻落实下篇文章(02-19).docx
- 组织部机关支部书记2024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02-19).docx
- 在县委理论中心组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在2025年市人代会分组讨论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医院党委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02-19).docx
- 宣传部2024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02-19).docx
- 行政服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材料(02-19).docx
- 校长在中学2025春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撷一抹祈望春风掬一程锦绣花开(02-19).docx
- 乡镇领导班子2024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五个带头+典型案例)(02-19).docx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