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构建完整的政府采购财政监督体系
财政监督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构建一个完整的政府采购监督体制,是政府采购各方人士的共同愿望。目前,政府采购财政监管仍存薄弱环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问题入手,全面分析,大胆设想,最终让监督工作真正能够处处到位。
政府采购监督的薄弱环节 一、政府采购监督不够专业,监督主要涉及采购计划、采购途径、采购方式、订货合同、结算方式等方面,单靠对账务和原始凭证进行审查无法揭示深层次的问题。不掌握设备用途和适用性,不了解市场价格,对政府采购政策没有足够的理解以及结合实际政府采购工作做出准确的判断,势必影响监督的深度和质量。
二、政府采购方式的合法性,政府采购方式公开程度,从大到小顺序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政府采购必须坚持以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的方式为主,规模较大的通用品采购是否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为主。
三、政府采购过程合规性,政府采购活动涉及许多环节,监督部门可以采取现场监督的方法,审查其是否按照规定实施。以公开招标为例,应审查公开招标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有标明特定的供应商以及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评标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的成员是否是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而且不得有和招标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是否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做了实质性修改等。
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的措施 一、强化采购监督的专业性,财政部门要提高政府
浅谈如何构建完整的政府采购财政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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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2-18 17:05:19发表“理论文章”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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