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各项工作的科学管理,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提高监控中心工作效能,根据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行政管理政策和规定,结合监控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隶属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包括监控中心主要职责、联合运行规定、工作人员职责、卫生、设备管理、劳动纪律等内容。
第四条 监控中心负责人有对中心工作人员、设备、物资等进行管理的权利,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第二章 监控中心主要职责
第五条 监控中心职责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海市有关重大危险源监控、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和事故应急救援的法规和政策,依法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环境治理、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的主体责任。
(二)负责全区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监督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全区应急救援、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其它相关数据库,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负责全区危险源普查、登记、备案、建档工作,受理重大危险源网上申报、登记、备案和建档工作,并建立《地区重大危险源名录》定期进行调整。
(三)负责全区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及重大危险源数据采集、上报审核和信息日常管理,指导并监督企业定期进行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和信息变更登记。
(四)负责危险源点报警数据和污染物排放监控数据的接送、处理和上报工作;监督管理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环保在线监控系统的联网运行情况,及时提出事故风险预警信息,防患于未然。
(五)参与应急救援演练和应急救援辅助工作,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制订并完善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环保应急预案,为重大危险源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可靠的技术支持。
(五)负责中心端机房和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硬件和软件)的技术维护、指导和咨询工作,确保网络安全、信息准确;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应急救援科技创新、软硬件系统升级、应用功能扩展和新技术应用工作。
(六)负责**区安全生产信息网的数据处理、维护与使用等方面的管理,按照国家安全生产信息化项目和环保在线监控系统项目及消防安全远程监控项目建设规定,实施全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成与乌海市、自治区、国家相关在线监控和应急指挥中心的联网对接工作。
(七)检查和指导全区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依法加大安全投入,完善技术防范手段;充分发挥系统的“监管”和“救援”作用,及时将重大情况报告有关部门领导研究决策。
(八)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在重大危险源监控方面的联系,负责安全信息化科技项目的建设、推广和运用,保障我区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的先进性。
(九)负责对受控企业危险源、危险场所监控和污染物排放情况
第一条 为了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各项工作的科学管理,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提高监控中心工作效能,根据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行政管理政策和规定,结合监控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隶属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包括监控中心主要职责、联合运行规定、工作人员职责、卫生、设备管理、劳动纪律等内容。
第四条 监控中心负责人有对中心工作人员、设备、物资等进行管理的权利,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第二章 监控中心主要职责
第五条 监控中心职责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海市有关重大危险源监控、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和事故应急救援的法规和政策,依法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环境治理、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的主体责任。
(二)负责全区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监督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全区应急救援、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其它相关数据库,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负责全区危险源普查、登记、备案、建档工作,受理重大危险源网上申报、登记、备案和建档工作,并建立《地区重大危险源名录》定期进行调整。
(三)负责全区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及重大危险源数据采集、上报审核和信息日常管理,指导并监督企业定期进行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和信息变更登记。
(四)负责危险源点报警数据和污染物排放监控数据的接送、处理和上报工作;监督管理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环保在线监控系统的联网运行情况,及时提出事故风险预警信息,防患于未然。
(五)参与应急救援演练和应急救援辅助工作,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制订并完善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环保应急预案,为重大危险源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可靠的技术支持。
(五)负责中心端机房和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硬件和软件)的技术维护、指导和咨询工作,确保网络安全、信息准确;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应急救援科技创新、软硬件系统升级、应用功能扩展和新技术应用工作。
(六)负责**区安全生产信息网的数据处理、维护与使用等方面的管理,按照国家安全生产信息化项目和环保在线监控系统项目及消防安全远程监控项目建设规定,实施全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成与乌海市、自治区、国家相关在线监控和应急指挥中心的联网对接工作。
(七)检查和指导全区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依法加大安全投入,完善技术防范手段;充分发挥系统的“监管”和“救援”作用,及时将重大情况报告有关部门领导研究决策。
(八)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在重大危险源监控方面的联系,负责安全信息化科技项目的建设、推广和运用,保障我区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的先进性。
(九)负责对受控企业危险源、危险场所监控和污染物排放情况
区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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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2-05 09:57:01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453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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