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09年减轻农民负担自检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省人民政府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2009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方案的通知》(云政减负办[2009]2号)文件的要求,**县政府办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县减负办、农业、教育、发改、人口计生、财政等各相关部安排布置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迎接省市检查组的检查。根据县政府办的要求,**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于11上旬,认真对照《**省2009年减轻农负担工作检查方案》开展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现状
**县辖11个镇(乡),159个村民委员会,1753个村民小组,173956户农户,671711个农业人口,2008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3277元。县委政府一贯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指导方针,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巩固农村改革成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事来抓,进一步加大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了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及其它农村经济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了“四项制度”,深入开展了“三个专项”治理活动,各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稳步推进,防止了农村“三乱”抬头,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民主权利。2009年以来,分别由县减负办、县纪工委牵头,多次展开农民负担专项检查,各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进一步加大对“三农”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了对涉农收费文件的审核,加强对涉农收费项目和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在检查中没有发现有职能部门违反规定出台涉农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出台搭车收费或挂钩收费等变相加重农民负担文件情况发生,没有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而出现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各项政策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支农惠农资金兑付足额、及时,农民对我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持满意态度。
二、减轻农民负担“五项制度”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县农民负担监督管量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各级各部门及时做好有关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的审核工作,认真清理涉及农民负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的、过时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
(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落实情况。全县17个涉农收费部门建立公示牌293个;11个乡镇159个村实行了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各中、小学实行了教育收费公示和“四公开一监督”,供电所,公安派出所,林业、土管、计生等乡镇单位,县乡医院及移动、联通公司等均100%实行了收费公示制度,增加了收费透明度,提高了公示质量和水平。
(三)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落实情况。2009年,全县《农民负担监督手册》发放率达到100%。同时,多数地方按政策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填报农民负担监督卡,登记率近90%左右,各地对农民负担监督卡反映的问题都能得到及时的解决。
(四)农村公费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落实情况。各级各部均认真落实农村基层组织、学校等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自实施“限额制”以来,全县没有出现订阅费用突破限额标准以及向村级组织、学校以及农民、学生强行摊派报刊征订的现象发生。
(五)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县减负领导小组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事)件,严苏认真对待群众以任何形式的来信、来访,认真做好记录备案,即时调查处理。对确实存在违规违纪增加农民负担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并坚决追究责任。同时,全县继续推行了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实行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把减负责任落实到了领导、单位和村组,落实到相关责任人。2009年以来,还没有接收到任何形式的农民负担信访案件。
三、开展专项治理情况
(一)治理农村中、小学收费。所有农村中小学已全部实行了“一费制”,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费问题的通知》(云发收费[2006]615号)的要求进行清理治乱。全县中小学只收取作业本费、寄宿学生寄宿费,再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严格执行学生住宿标准;对学生的教辅用书和保险不强求,一律由学生自愿购买和办理;教育局在开学初抽调专门人员对收费进行督查,各教办也对学校收费进行了检查,规范了教育收费。全县初中在校生45176人,小学在校生104279人,共拨付中小学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5387.18万元,免教科书人数147140人,免教科书费为1415.64万元;免学杂费人数149455人,免学杂费5387.18万元;补助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生活费36353人,共补助生活费2475.16万元。通过各种减免补措施,共减轻学生家长负担14665.16万元。
(二)治理向专业合作社的收费。县工商部门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法》的规定,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免收登记费,目前,共办理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67户,未收取任何费用,无偿办理登记手续。
(三)治理农民建房收费情况。对农民利用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只收取工本费,没有收取其它费用。农村建房收费严格按国家的相关政策执行,对农民用集体所有建设用地进行宅基地建房,不占用耕地的,只收取土地登记工本费;占用耕地的,按规定收取耕地开垦费、税收和土地登记工本费。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农村土地的,按政策给予补偿,严禁以租代征使用农村集体土地。
(四)治理婚姻登记收费情况。全县共设置10个婚姻登记点,每个点都制作悬挂收费公示栏,结婚和离婚每对都只收取工本费9元。截止2009年11月10日,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6299对,办理离婚登记307对,没有向登记对象多收取成本以外的任何费用。
(五)其他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在计划生育、身份证及户口办理、殡葬、生猪屠宰、农民外出务工等方面,均按有关规定执行,没有发现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
(六)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就我县的农资经营状况来说,该项工作任务重,战线长,工作性质复杂.为此,作为农资监管的主要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工作,县委、政府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每年都要督促工商、供销、质监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农业执法队开展春秋两季农资专项治理行动,逐步理顺农资经营渠道,规范农资经营秩序,促进我县农资市场全面好转。为确保农用物资供用的安全性,县农业局农业执法队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以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季节为切入点,以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为检查目标,井然有序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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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1-29 20:27:24发表“自查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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