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
xx乡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乡201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筹资工作,进一步扩大新农合覆盖面,确保新农合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56号)和《普洱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普洱市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卫[2009]157号)和《镇沅县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沅县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09]221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2010年全乡参加人数在2009年基础上增加100人,达9338人,各村需完成的参合数见附件1。
(二)2009年12月25日前全面完成2010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含乡合管办各项工作完成上报时间)。
二、参合筹资对象
(一)农村居民(含外出打工、经商、上学、人户分离的农村居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农合。
(二)失地农民、农垦系统、林场的农村居民,可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禁止超范围参加新农合,避免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
(三)在本辖区常住农村流动人口。
三、筹资原则、标准和时间
(一)筹资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多方筹资、专款专用”的原则,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农合。
(二)筹资标准
2010年筹资标准为140元/人/年,其中,个人筹资20元,各级财政补助120元。
(三)筹资时间
1.2009年11月1日起,全面启动收缴参合人员的参合费用工作,时间安排为:11月10日,乡上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筹资缴费工作;11月11日—12日,各村召开动员会,安排缴费工作;11月13日—14日,各组召开动员会,安排缴费工作;11月15日—19日,各村民小组进行收费,并按规定时间交到各村民委员会,由乡管办前去办理缴费各项业务。进入各村具体时间为:麻洋村11月20日—23日;那壮村11月24日—28日;那洛村11月29日—12月2日;光山村12月3日—6日;丫口村12月7日至10日。各组到村委会缴费时要连同每户户口簿、身份证和合作医疗证一起交上来,以便工作人员核对各项错误信息。乡辖区外来常住农村流动人口的缴费时间为12月11日—14日,带上户口簿、身份证和小一寸照片一人一张直接到乡合管
2010年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
本文2010-01-27 15:01:31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445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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