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主要做法及成效
发展贫困村互助资金 创建扶贫开发新模式--**省**县“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做法和成效
最近,我们到**省**县学习考察时,发现扶贫开发工作中的“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做法和成效,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借鉴。
**省**县地处**盆地东北部,山地占比大,可耕土地少,土地贫瘠,十年九旱,是著名的贫困县。全县有58个乡镇,总人口107万,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年地方生产总值31亿元,县级财政收入5300万元,主要开支几乎全部依赖国家财政转移支付。
为摆脱长期贫困,1995年以来,**县扶贫开发办、农业局、卫生局、教育局先后接受了世界银行和国际农发基金会的转贷款7次,折合人民币10912万元,用于农业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基本卫生服务等“三农项目”。1995年6月,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援助的中国西部扶贫与可持续发展项目在**县正式实施,为探索在中国西部落后的贫困地区建立民间自治组织及采取小额信贷方式开展扶贫与社区可持续发展模式,**县开始探索建立乡村发展协会,并以“发展互助资金”为平台进行金融扶贫。
“贫困村发展互助资金”因以乡村“发展互助协会”、“扶贫互助社”的组织形式存在,因此也称乡村“发展互助协会”或“扶贫互助社”,是在民政局注册成立、按照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建立的一个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主管单位为**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委员会。“发展互助资金”以扶贫济困为宗旨,特别强调以人为中心,以妇女参与发展为重点,以提高人的能力为目的,运用参与的工作方法,通过提供组织、能力、资金等多方面的持续支持,实现贫困人口自我发展、共同致富的目标。
“发展互助资金”在十多年的小额信贷活动中,用“参与式”向贫困农户提供组织、技术服务,用小额信贷的手段提供资金支持,综合推进乡村可持续发展,先后走过了undp(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项目执行期――机构能力建设期――改革调整发展期三个阶段。通过借鉴undp项目“小额、短期、加压”的信贷机制和国际先进经验,“发展互助资金”在中国农村贫困地区探索出造血式扶贫新机制,建立了一整套控制体系、管理体系,确立了发展定位,得到国际、国内专家的认同。通过逐步发展,协会在**县多个乡镇设立了分会――乡(镇)农民经济互助合作促进会。其后又在多个村帮助建立起了以农民为主体、以基金为纽带的村级农民互助合作组织。
目前,**“发展互助资金”开办了小工商业贷款和农业贷款两个种类的贷款。小工商业贷款最高额度10000元,采取信用贷款与抵押贷款相结合的方式;农业贷款最高限额为3000元,实行信用贷款。对遵守协会规定、守信用、无违规违纪的客户,可提供多次贷款,但贷款余额不得超出最高贷款额。贷款期限分一年期、半年期、三个月期共三个档次。贷款利息统一按8%年利率执行,实际有效利率在12%~16%之间。未按时分期偿还贷款利息的加收应收利息50%的罚息。所有贷款实行分期偿还,在偿还本金的同时归还相应的利息。还款频率由客户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及还款能力提出,经放贷机构同意后达成协议书,原则上每10天或每半个月偿还一次,最长不能超出一个月。2004年9月开始,协会运用了国际金融专家推荐的国际小额信贷机构惯用的贷款质量管理系统,目前,各
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主要做法及成效
本文2009-12-15 20:15:07发表“经验信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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