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及时妥善解决各类信访问题,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为目标,以解决问题为核心,按照中央、省市对信访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和责任追究等项制度和措施,把依照政策和法律妥善解决问题作为信访工作的落脚点,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越级访、集体访,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总目标:通过建立机制,强化制度,努力构建大信访格局,把信访工作逐步纳入依法、有序、规范的轨道,最大限度减少进京赴省到市集体访和非正常访,确保全县社会政治大局和谐稳定。
三、工作制度:
(一)定期排查、报送制度。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坚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特别要坚持日常排查,排查出来的问题落实“四明确”的要求,一般问题一般干部分包,重要案件领导分包,并限期解决。各单位每月要将所辖区及下属单位的信访稳定情况(领导干部分包案件解决情况)由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一把手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25日前,由专人报送县联席会议办公室(信访局)。对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要在30分钟内上报县联席办。
(二)领导研判、安排制度。县信访局对通过各条渠道排查出来的各类信访隐患、苗头分类汇总,建立详细台帐,采用打捆交办和单独交办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属于乡镇的问题交由乡镇办理;属于部门的问题交由部门办理;属于部门之间或部门与乡镇需要协调解决的,由信访局拿出初步意见,呈报主管部门和分包乡镇的县级领导审定,以确定主办及协办单位后,交主办单位办理,县联席办负责督导落实。
(三)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
1、县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每周二为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开接访日。县委书记、县长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公开接访,其他县级党政领导每周二轮流接访。县委书记、县长每季度至少分别安排一次下访,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下访。各乡镇和有信访任务的县直部门每周二都要安排一名领导干部到县信访局陪访。
2、科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县直部门领导干部下访与群众工作站相结合,按照工作站要求进行;乡镇领导干部到所分包的村下访,每周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的意见
本文2009-10-21 15:44:59发表“工作计划”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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