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文秘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司法助理员调解工作制度

栏目:规章制度发布:2009-10-15浏览:2795下载298次收藏

一、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二、指导检查民间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纠纷,接受、处理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来信、来访;
      三、结合实际需要,进行有关的政策、法律、法令和道德风尚的形成教育。
      四、调查研究本辖区内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并提出防止纠纷的办法;
      五、了解并向上级报告群众对现行法律、法令和司法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司法助理员应遵守的原则和工作要求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刻苦学习,勇于实践,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坚持调查研究和实事求是的各种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坚持说服教育,做耐心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以理服人,以法服人;
      四、抓好典型,总结经验,及时推广,以点带面;
      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互相配合,密切协作;
      六、坚持原则,维护法制,刚直不阿,勇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司法助理员的工作制度
      一、登记制度:处理纠纷和信访,应进行登记,按规定统计上报;
      二、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调解工作会议,学习政治和业务,研究工作,交流经验;
      三、评比制度:组织调解委员会,定期开展评比活动,树立标兵,表彰先进;
      四、回访制度:对调解的纠纷,要有重点地进行回访,听取反映,检查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五、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镇、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和县(区)司法局汇报工作,重大疑难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司法助理员调解工作制度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
    QQ
    •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