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几点浅见
当前,道路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屡有发生,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既严重侵害了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给公安交管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很大困难。也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增加了社会矛盾,更是造成当事人上访的主要原因之一。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有效遏制和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为群众出行创造一个畅通、有序、和谐的交通安全环境,是我们需要认真思索的问题之一。在此,笔者结合当前全省正在开展的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专项行动,立足基层交警大队工作实际谈几点个人浅见:
一、侦破肇事逃逸案要紧把三个“关键字”:快、细、广
一是“兵贵神速”,突出一个“快”字。我们常说,时间就是效率,对侦破逃逸事故来说,时间更显重要。能否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以最快的速度展开调查,对有效侦破是很关键的。所以,在侦破肇事逃逸事故上就要求我们做到出警快、锁定肇事车车型快、追缉布控快。我们大家也许有感受,当逃逸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最需要的是什么。那就是希望我们的民警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时间去抓住肇事者,从而主持公道。而如果我们出警迟缓,甚至于“不作为”。贻误了“战机”,那群众看起来,就是没有责任心,没有群众观念,这与我们的工作宗旨也是完全背道而驰的,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更是成了一句空话。
二是全面勘察,紧扣一个“细”字。“细”是现场勘查的最基本要求,也是侦破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的重要手段。任何逃逸事故都会在现场留下一些痕迹物证,这些痕迹有的明显,有的则是不明显的蛛丝马迹;物证有的是车辆保险杠、反光镜等较大的物体,有的则是一些微小的散落物,发现并研究这些痕迹物证是认定肇事车车型、颜色、走向、事故形态的基础,这就要求现场勘查人员要在“细”上下功夫,要做到现场勘查细、调查走访细、讯问询问细,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特别是现场遗留的的东西,哪怕是一个毫不起眼的碎片,也可能就是破案的重要关键点和突破口。笔者所在大队在侦破2008年的2.22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中,就是通过遗留在现场一个反光镜中的一张小纸片,查到了逃逸车辆的有关信息,从而以此为突破口,仅用2天的时间,便将此案告破。
三是深入调查,立足一个“广”字。肇
对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几点浅见
本文2009-10-08 23:21:12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380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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