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问题探讨
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不仅影响社会政论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带来负面作用,且严重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已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因此,对农村群体性事件从理论上进行探索,实践上进行总结,提高预防与处置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农村群体性事件产生和形成的原因:一、少数干部的官僚主义、工作方式方法不当引发农村群体性事件,不依法行政和方式方法不当是激化干群矛盾的主要原因;二、农民法制观念淡薄引发农村群体性事件。近年来,农民的民主意识在逐步增强,但法制观念淡薄,一旦出现矛盾摩擦或利益纠纷,即聚群对抗,以为这样能较快解决问题,使本来能在法律程序中得到较好解决的矛盾演化成群体性事件;三、具体的利益冲突引发农村群体性事件。如对政府出台的某些政策、措施不满,山林、土地、征地、计生等具体的利益冲突,都可能成为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
农村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应从以下三方面做好工作:
一
当前农村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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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9-10-06 10:28:42发表“理论文章”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377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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