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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面临问题调研建议

栏目:调研报告发布:2009-06-13浏览:2926下载133次收藏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全国已有一亿四千万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打工。在这些农民工中,有相当数量是有孩子的父母,由于各种原因,他们中很多人将子女留在农村,从而形成了一个特殊且较为庞大的儿童群体一农村留守儿童。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农村青壮年人口外出数量的继续攀升,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还有持续增长的趋势。儿童时期是人身体发育、性格养成、知识积累的关键时期,由于生活环境不稳定,缺乏父母亲的关爱,部分留守儿童成长发展受到一定影响,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解决农民工及其子女问题,留守流动儿童成长环境不断优化。但总体来看,影响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的深层矛盾和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为全面准确地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现状、生存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与迫切需求,2007年国务院农民工办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列为前瞻性研究课题,全国妇联为此联合有关专家成立了课题研究小组,对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现状、问题与对策进行研究。
一、研究目标与方法
1.研究目标
       我们将本次研究的目标确定为以下三点:第一,进一步全面准确地把握目前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和基本特征;第二,深人研究不同年龄和性别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发展状况和问题,认识农村留守儿童的分层特征与需求差异;第三,认真总结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经验和不足,为有效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落实和发展相关政策服务。
2.研究方法与特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全面考虑儿童生存发展需求的多面性与特点,本研究将“农村留守儿童”的概念界定为:父母双方或一方从农村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农村,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的17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
       本研究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定量研究⑴主要是通过对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推断,把握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在数量、区域分布、年龄、性别、受教育状况、监护人情况等方面的总体状况和发展趋势。
       定性研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了解政府机构相关人员、儿童和家长及其他监护照料者的认识、需求和看法,客观准确地判断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二是总结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与挑战,进一步提出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的对策建议。
       本研究的特色和切入点在于:
       一一按年龄分层,将农村留守儿童分为幼儿(0--5周岁)、义务教育阶段儿童(6--14周岁)和大龄儿童(15--17周岁)三个部分,了解其各自面临的问题和需求,并根据他们的不同需求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一将性别作为贯穿年龄分层与问题分析的一个基本视角和主线,认识并揭示农村留守儿童现状与需求的性别差异。
       一一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以定量研究为基础,把握农村留守儿童的总体状况和主要特征。通过定性研究了解不同留守儿童群体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分析、讨论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解决的政策制度环境,探讨针对不同年龄、性别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与需求的对策建议。
现将课题研究的主要发现与结论介绍如下。
 
二、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总体现状与基本特征
       本研究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的分析,以258万人口抽样数据为依据。抽样样本采用简单随机抽户的方法从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中抽取。本报告引用的所有数据资料均为加权之后的结果。
本研究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筛选,根据人口抽样资料提供的儿童的个人记录及其所在户的其他个人信息逐个进行。
1.农村留守儿童的总体规模和发展变化
       按照前述定义,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抽样数据,可以确认0--17周岁留守儿童在全体儿童中所占比例为21.72%,据此推断,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其中14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约4000多万。和2000年相比,2005年的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增长十分迅速。在全部农村儿童中,留守儿童的比例达28.29%,农村留守儿童已非常普遍。
2.农村留守儿童的结构和分布
       各年龄组所占比例随年龄增长先缓慢上升后下降。从0周岁到15周岁,各年龄组的农村留守儿童所占比例基本呈随年龄增长缓慢上升的趋势,但从16周岁组开始的比例迅速下降。在按年龄划分的学龄前(0-5周岁)、小学学龄(6-11周岁)、初中学龄(12-14周岁)和大龄(15-17周岁)四组中,各组所占全部农村留守儿童的比例分别为27.05%、34.85%、    20.84%和17.27%。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留守儿童约3000多万。各省农村留守儿童的年龄构成情况基本接近。大部分省份的农村留守儿童中,小学适龄儿童较多,如:四川、安徽、广东、湖北、江苏、重庆等;但河南、湖南、广西、山东等省区的幼儿更多;初中以上适龄儿童比较多的省份是四川、安徽、湖北、河南、广东、湖南和江西等。
       性别比偏高,特别是在低年龄组,大部分省份的农村留守男童多于农村留守女童。在全部农村留守儿童中,男孩占53.71%,女孩占46.29%,性别比为114.75。从各年龄组的性别构成上看,各年龄组的男孩数均多于女孩数,而且年龄越小,性别比越高,这种趋势表现得十分稳定。总体看,各省农村留守儿童的性别比差异,与当地儿童的性别比存在很强的相关性。大部分省份的农村留守男童多于农村留守女童,农村留守男童少于农村留守女童的省(市、区)只有北京、上海、内蒙古、宁夏、新疆。
       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分布在四川、安徽、河南、广东、湖南等省。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分布十分集中,而且多数居住在中南部的省份。四川、安徽、河南、广东、湖南和江西6个省的农村留守儿童在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总量中所占比例超过半数,达到52%。除上述六个省外,农村留守儿童数量排名前十位的还有广西、湖北、贵州和江苏。农村留守儿童分布集中的十个省份中,多数属于典型的劳动力输出大省,但广东、江苏由于省内劳动力流动,从而也产生了一定规模的农村留守儿童。
3.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状况
       超过半数的农村留守儿童不能和父母中的任何一方在一起生活。按其监护类型,农村留守儿童目前的家庭结构如表2-1。

       在全部农村留守儿童中,父母一方外出留守儿童占47.14%。父母双方外出留守儿童占52.86%,如表2-2。

       不同年龄组儿童的家庭结构有一定差异。从不同年龄组的分析可以发现:年龄越大的农村留守儿童中单亲外出留守的比例越高。在更加详细的分类中发现,随着农村留守儿童的年龄增大,“和母亲单独留守”、“和父亲单独留守”的比例都增大,但和父母亲一方以及祖父母一起生活的比例却在降低,而在年龄更小的儿童中,双亲外出留守的比例反而更大。表2-3中的数据显示,双亲外出并与祖父母一起留守的儿童中,0-5周岁所占比例最高,达40.19%。


 
       大部分留守儿童的祖父母并非“年迈体弱”,但受教育程度偏低。通常认为,留守儿童被留在家乡由“年迈体弱”的祖父母照顾,但从数据上看,情况并非完全如此。和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农村留守儿童祖父的平均年龄为61岁,祖母的平均年龄为59岁。绝大部分祖父母年龄在50一70周岁之间,其中50一59周岁的祖父、母分别占43.19%和47.64%。留守儿童祖父母的受教育状况主要为小学或者未上过学,留守祖父的受教育程度比祖母相对稍高,祖父中只念过小学和未上过学的比例为74.96%,祖母的该比例为84.02%。
4.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状况
       农村留守儿童接受小学教育的机会基本能得到保障,接受初中教育的机会尚未得到完全保障,但其受教育状况仍然好于农村其他儿童。
       绝大部分农村留守儿童在学校念书,男孩在校的比例为92.58%,女孩在校的比例为92.01%。男孩未上过学的比例为1.75%,女孩的这一比例为1.82%。


       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男女留守儿童受教育机会的差异极小,男孩的在校比例仅比女孩高0.48个百分点。比较而言,各个年龄组农村留守儿童的在校比例都高于全部农村儿童的在校比例,特别是15-17周岁年龄组,农村留守儿童的在校比例仍然达80%,而农村儿童的在校比例只有70%。
       部分中西部省份农村留守儿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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