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保险市场发展的调研分析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保险业呈现迅猛发展势头。但据调查了解,目前县域保险市场发展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其健康发展和居民的切身利益,应引起关注。
一、存在问题
(一)外部监管与市场发展不相适应。目前保险监管机构只设立到省一级,省级以下的市县没有设立分支机构。从近年来保险业的发展趋势看,市县两级由于机构少、业务发展潜力大,成为新一轮各保险公司争夺的主要战场。随着市县两级机构数量的增多、同业之间的竞争不可避免,客观上要求相应的监管力量、监管水平、监管方式与之相适应。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原有的监管体系和监管力量与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势头明显不相适应,难以真正了解基层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及时处理。
(二)同业竞争日趋激烈,引发的问题不容忽视。适度竞争有利于保险业的发展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但是,竞争过度会给保险市场的发展带来一系列不稳定因素:一是人员频繁流动。随着机构的增加,对人员需求量相对较大,尤其是高级管理人才和手中掌握着一定客户资源的业务经理,成为各保险公司争夺的重点,在高薪、高位的诱惑下,不少管理人员走马灯一样,频繁跳槽,不利于保险队伍的相对稳定和续保业务的开展。二是个别保险公司借助于权利部门搞垄断经营和权利“寻租”,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基本原则。三是以支付高额手续费为诱饵,变相搞商业贿赂。同业竞争不规范,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给保险业自身发展和保险市场的稳健运行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三)保险营销人员持证率偏低。根据《保险法》有关规定,保险代理人必须参加保险业务知识培训,并考试取得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但在调查中发现,个别保险公司持证率不足80%,与监管要求相差太远。持证率偏低,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不利于保险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甚至对保险公司的社会信誉产生不良影响,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四)在产品宣传上有误导客户现象。目前各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产品大多是固定格式保险条款,部分内容专业术语较强,而社会公众保险知识普遍欠缺,对保险条款也没有细加研究,购买保险时主要以保险代理人的宣传解释决定是否购买。部分保险代理人短期行为相当严重,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利用客户对自己的信任,过分夸大产品的保障功能,对限制性条款和免除责任没有如实告知客户,误导投保人做出非理性选择,为以后客户与保险公司在理赔问题上发生纠纷埋下隐患。
(五)存在洗钱行为。部分保险代理人,为了获得保单,不择手段。如劝说某些单位领导利用小金库办理团体保险等,使非法资金
县域保险市场发展的调研分析
本文2009-06-02 16:30:48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257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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