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局长述 职 报 告
述 职 报 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评议安排,我现将担任洪江市司法局局长以来的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个汇报,请予评议。
2004年9月,我被任命为洪江市司法局局长。近两年来,在洪江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正确监督及指导下,我团结局党组一班人,立足本职、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工作,卓有成效地完成了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2004年,我局被洪江市委、市政府评为“三文明单位”;2004—2005年我局被怀化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司法局;我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2005年怀化市综合考核评比中荣获第二名,我市被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评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县(市);基层工作受到司法部表彰奖励,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连续两年被怀化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其中安置帮教工作还被省安帮办评为先进,工作经验并在全省推广。我本人也先后荣获由怀化市司法局、中共洪江市委授予的2005年度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一、抓班子,带队伍,努力塑造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上任以来,我竭尽所能,从抓班子建设出发,不断强化队伍素质,努力塑造一支业务能力强,素质高,真正能打硬仗的司法行政队伍。(一)团结为本,公正处事,构筑强有力的领导班子 任局长以后,如何加强班子建设、强化队伍管理,特别是局财力异常紧张、黔城新建宿舍楼的开建资金急待落实、干警福利及发票拖欠严重的困难最为棘手。面对这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我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班子成员意见,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坚决杜绝“一言堂”现象发生,特别在干部任免、调动、评先树优、重大建设等敏感问题上,认真遵守和执行“民主推荐,平等竞争”的用人机制。近两年来,本局各股室长人选均是通过民主推荐,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的,使全局上下真正体现了集体领导。同时,按照“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要求,建立健全了民主生活会、交心通气、理论学习、议事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带头严格执行。通过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局领导班子一直团结和谐,工作有力,不仅保证了全局工作的正常运转,而且干警的新宿舍楼于2005年竣工落成,对拖欠干警多年的老发票也已全部报销,干警应有的福利补贴基本上按时到了位,班子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得到了大力加强。(二)提高认识,强化学习,在全局干警中开展经常性的政治理论教育活动 作为一班之长,我率先垂范,在坚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带领全局干警开展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并以“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及“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开展为契机,结合十六大精神及“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开展“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大讨论,以此来提高全局干警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锤炼了队伍,凝聚了人心,使全局干警的政治意识、群众意识、法治意识、忧患意识得到了增强,克服困难、勇于创新的信念和决心得到了深化。(三)坚持原则,任人唯贤,狠抓了队伍的骨干建设 工作能否出成效,关键在于人的主观能动性是否得到充分发挥,所以注重人才、培养人才、启用人才至关重要。自上任以来,在骨干的配备上,我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着下的用人原则,凭实绩启用干部,让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并严格按照德、能、勤、绩、廉并举,不搞小圈子。近两年来,通过积极争取,先后将1名年富力强的中层骨干提拔为班子成员,给两名副职解决了正科级待遇,3名专业知识较强的法律工作者分别被招录为国家公务员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炼就司法行政过硬本领 司法行政工作是一项以法律服务为主,行政执法为辅的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没有过硬本领就谈不上自身工作的发展和工作困难的克服。为此,我提出在全系统中开展“增长专业知识,加强业务学习,争创人民满意”的学教活动。我认真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的要求,每月组织全局干警学习一次,具体组织干警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将学习活动的开展作为目标要求列入本系统年度考核项目,下发至各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近两年来,我们先后组织了对国家《公证法》、《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精神的学习活动共计22次,并坚持做到亲自授课,带头参学,使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勤于学习、认真学习的良好风气已逐步形成,使自身政治理论,法律水平、领导水平大有提高。二、履职责,求实效,司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 近两年来,我紧扣司法行政职能的发挥,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为创建“平安洪江”做出了积极贡献。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狠抓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力肃社会乱源。 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积极会同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商讨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办法,将安置接茬工作落到实处,并通过采取耕者有其田、经商给政策、务工有出路、养殖送技术的亲情帮教方法,使全市78名刑释解教人员回归之后,工作、生活全部有了着落。同时,积极将市港翔公司(双溪水泥厂)开辟为新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使我市安置基地增至2个。到目前,全市共为两劳回归人员调整责任田14亩,安置“三无”人员31人,过渡性安置48人,所有帮教对象无一脱帮和重新违法犯罪,为确保社会安宁夯实了基础。二是巩固成绩,拓展范围,人民调解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巩固多年来人民调解工作所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我适时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与乡(镇)司法所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状》的首要位置,并辅以首问责任制,全力构筑了维稳工作的“第一道防线”。特别是加大了对全市企业关停并转、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和涉法涉诉等引发社会动荡的不安定因素和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关注,重点调处,并带头下基层蹲点指导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近两年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67起,调处成功858起,调处成功率达98%;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案件4起,防止民转刑案件8起,制止群体性械斗7起,化解群体性上访6起,接待处理涉法涉诉案件8起,亲自下基层调解纠纷28起,在全市切实构筑起大调解的工作格局,为化解社会不安定因素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认真贯彻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力度进一步加大。近两年来,我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并将其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提上了党组议事日程。同时,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对广大弱势群体和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力度,力求在法律援助中彰显党和政府对民生的关怀。近两年来,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71起,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达370余万元。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得到了省、怀化市司法行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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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9-05-21 09:17:20发表“述职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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