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xx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和施政水平,全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xx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xx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市政府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中共xx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要求,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法治政府。
三、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受市政府统一领导,并依照法律、法规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领导。
四、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勤奋学习,开拓创新;要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市政府各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增强政府工作的整体合力;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精简会议、公文和事务性活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确保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第二章 市政府组成人员职责
五、市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组成部门的各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各局局长。
六、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七、副市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市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副市长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事项,要及时向市长报告;对于涉及其他副市长分管的工作问题,要主动沟通协商。
八、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的日常工作。
九、市长外出较长时间,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主持市政府工作。
十、市政府组成部门的各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各局局长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市政府其他工作机构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工作。市审计局在市长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三章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十一、市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行政权,强化政府责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十二、市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需要,适时制定、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体现与时俱进。
十三、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由主办部门请示市政府同意后,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或由市政府制定。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在印发前,须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前置审查的不得印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须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备案。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发现未经其审查而印发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可以提请市政府撤销该文件,并予以公布。
十四、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先行审查或组织起草,未经审查的不提交会议审议。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备案。
十五、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按照行政执法与经济利益脱钩、与责任挂钩的原则理顺行政执法体制,科学配置执法机关的职责和权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十六、市政府要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司法监督。各部门要认真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监督,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和行政复议法,坚决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诚恳接受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对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的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查处和整改。
第四章 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十七、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十八、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管理事务中的重大决策、市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等,由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十九、各部门提请市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必须以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经过专家或研究、咨询、中介机构的论证评估或法律分析;涉及相关部门、工业园区和乡镇的,应事先征求意见和充分协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般应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十、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在讨论问题时,每位政府组成人员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一旦形成集体决定,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按照工作分工和职权范围独立负责处理和解决分管工作中各项问题。建立政府组成人员有职有权有责、确保工作和责任落实的工作运转机制。
二十一、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以及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进一步完善与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市政府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坚持与人大代表联系制度,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建议。
二十二、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创造性和预见性,根据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搞好中长期和年度工作安排,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
二十三、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建立反应灵敏、协调有效、覆盖全市的决策信息反馈机制和决策后评估机制。市政府及各部门的督查机构要加强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为决策的不断完善和优化提供客观依据。
第五章 会议制度
二十四、市政府实行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和市长工作例会制度。
二十五、市政府全体会议由市政府全体成员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的重要指示、决定;
(二)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部署市政府的重要工作;
(四)通报市政府的工作情况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市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根据需要,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
二十六、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每次参加人员必须过半数。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二)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三)讨论通过需向上级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请示的重大事项,以及需提请市政府全体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
(四)讨论通过市政府重要的规范性文件;
(五)讨论以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或处分的重要事项;
(六)讨论各乡镇政府、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七)研究审议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
(八)通报和讨论市政府其他重要事项。
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会议邀请市人武部部长出席,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监察局长、审计局长、法制办主任及与研究议题相关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十七、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二)研究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三)讨论各乡镇政府、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请示及报告的重要事项;
(四)讨论其他需要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市长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二十八、市政府专题会议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副市长受市长委托或按照分工也可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协调和处理市政府工作中的有关重要问题。市政府专题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涉及两位副市长以上的,应事先商定。
二十九、市长工作例会由市长或委托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参加,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列席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通报上周工作情况;
(二)部署本周重点工作;
(三)沟通协调衔接政府有关工作。
市长工作例会原则上于每周一召开。
三十、提请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市长、副市长提出,市政府办公室收集汇总,经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统筹后,报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确定。专题会议议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会议议题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主办部门要事前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经协商意见仍不一致的,应将分歧意见如实汇报,列明各方意见和理据,并提出主导
xx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本文2009-05-20 16:49:35发表“工作计划”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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