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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09年“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方案

栏目:工作计划发布:2009-05-13浏览:2701下载157次收藏

***县2009年“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及加大治理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力度,提高政府部门的执行力、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利用媒体平台,拓宽信息渠道,倾听民声民意,关注热点难点,架设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政风行风热线”由县纪委、宣传部、监察局、纠风办、优化办、县广电局主办,县电视台承办,各相关单位参与。成立2009年县“政风行风热线”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宣传部、纠风办、优化办、广电局、电视台负责人任副组长,各上线单位“一把手”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节目播出组和协调督查组两个工作机构。节目播出组由宣传部、广电局、电视台、上线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协调督查组由监察局、广电局、纠风办、优化办的相关人员组成。
    二、上线单位及时间安排
2009年选定38个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密切相关的单位(部门)上线。(见附件1)   
从4月份开始,每周安排一个单位上线,上线过程同
步录像,并制作成“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在县电视台播出。
上线时间(即:现场接听“热线”和解答时间)为周二上午
10:00—11:00,时长6 0分钟。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安排轮流上线,由单位“一把手”带领相关人员(上线人数3—4人)定时定点受理和解答群众“热线”咨询投诉;周四晚播出“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每周一期;上线后第十天(即:下周四),
在县电视台播出“热线回音”,反馈上线单位受理群众“热线”咨询投诉办理情况。
    各单位(部门)具体上线时间安排见附件l。
三、工作职责   
(一)主办单位职责
    1、组织协调“政风行风热线”工作;
    2、上线现场监督和节目监制,审核节目内容;
    3、督查群众投诉问题的处理落实及反馈情况;
    4、收集情况并整理汇总后,上报县委、县政府。
    (二)承办单位职责
    1、做好节目的宣传策划,导播主持工作,确保节目按时优质播出;
    2、做好热线咨询投诉记载、数据统计及资料留存工作;
    3、做好咨询投诉处理情况的反馈及热点难点问题的追踪报道;
    4、做好收集、汇总、分析热线资料,总结工作情况,并报告县纠风办、广电局;
    5、做好“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的宣传公告工作。
    (三)上线单位(部门)职责
    l、精心准备,积极配合承办单位做好节目宣传公告和录制播放等相关工作;
    2、主动与节目播出组和协调督查组联系和沟通;
    3、热情解答群众提问、咨询,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求助和建议,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回复投诉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协助县电视台做好追踪报道工作;
    5、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四、“热线”受理咨询投诉的范围和内容
    (一)对参与单位(部门)工作中涉及有关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及方法、公开服务承诺等内容的咨询。
    (二)对参与单位(部门)及工作人员下列行为的投诉:
    1、审批事项不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的;
    2、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事项久拖不办、工作推诿、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的;
3、工作作风粗暴,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4、利用管理和审批权“吃拿卡要”的;   
    5、以权谋私、设置障碍导致投资商遭受损失的;
    6、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的;
    7、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和谐创业的;
    8、其他违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规定及损害群众利益的。
五、上线流程
   (一)、各单位(部门)按照本方案的上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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