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
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
为了加强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保证行政执法人员及有关人员依法行政职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及有关人员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1、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失职行为;
2、无法定依据或者超过法定种类、幅度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
3、违反法定程序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
4、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检查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行为;
5、对罚没款、罚没物品违法予以处理的行为;
6、利用职务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务,情节轻微的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
点击下载
上一篇:质量技术监督局案卷考评细则下一篇: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打假报告制度
本文2008-10-22 15:22:00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07296.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或者 注册
最新文档
- 2025 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考卷一.pdf
- 座谈会发言:体系抓好思政课教育做好贯彻落实下篇文章(02-19).docx
- 组织部机关支部书记2024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02-19).docx
- 在县委理论中心组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在2025年市人代会分组讨论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医院党委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02-19).docx
- 宣传部2024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02-19).docx
- 行政服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材料(02-19).docx
- 校长在中学2025春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撷一抹祈望春风掬一程锦绣花开(02-19).docx
- 乡镇领导班子2024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五个带头+典型案例)(02-19).docx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