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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年深圳保险业与经济发展的回顾与展望

栏目:经验信息发布:2008-06-12浏览:2640下载235次收藏

改革开放三十年深圳保险业与经济发展的回顾与展望

   深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具有独特而重要的地位。具体到保险,从某种角度讲,它是我国保险业改革开放的“窗口”和“实验田”,许多改革创新的措施与方法都是在这里实验成功之后推向全国,为我国保险业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生机和活力。改革开放30年来,深圳保险业紧紧抓住深圳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有利时机,取得长足发展,成为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行业之一,在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目前深圳保险业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基础薄弱、覆盖面不够、功能作用发挥不充分,还不能完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做大做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仍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圳保险业的主要战略目标。

一、改革开放30年来深圳保险业发展的历史回顾

深圳保险业起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1951年6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宝安县支行设立保险代理处,同年11月代理处改为宝安县办事处。1953年11月,人保广东省分公司将该办事处升格为宝安县支公司。1958年,全国停办国内保险业务,这一机构被撤销。从此,深圳保险业进入了长达20年的停滞阶段。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深圳保险业才得以恢复,并进入到一个真正的发展时期。在29年的发展历程中,深圳保险业通过不断的改革创新,取得了瞩目的成绩,创下了诸多国内第一,在深圳金融业改革创新和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历程中留下了光辉的足迹。中国保监会吴定富主席曾在《保险业创新与发展》一书序言中指出:“深圳保险业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前沿阵地。从1979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至今的20多年间,深圳保险事业走的就是一条改革创新、持续发展之路,而且逐步形成了独特的发展优势。”从改革开放至今,深圳保险市场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恢复阶段(1979年-1992年,从十一届三中全会至邓小平南巡讲话)

1979年-1992年是深圳特区发展的第一阶段,也是深圳特区的开创时期,深圳保险业也正是恢复于这一开创时期。这一阶段深圳保险业改革创新的标志性事件包括:深圳的保险市场率先对外开放,中国第一家专业性寿险公司和第一家股份制保险公司先后在深圳成立。

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需要,1979年4月,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行长会议纪要》,作出了“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的重大决策。同年11月,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决定从1980年起恢复已停办20多年的国内保险业务。当月,人保广东省分公司在深圳设立支公司,保险业务开始全面复苏。1980年,全市累计实现保险业务收入28.7万元。1982年香港民安保险公司在深圳设立分公司,香港民安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从法律意义上看,这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后,第一家进入大陆市场的外资保险公司,相比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1992年进驻上海市场,深圳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早了整整10年。1984年2月,人保深圳支公司升格为分公司。1988年3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成立,这是全国第一家专业性寿险公司。同年5月,平安保险公司成立,这家股份制保险公司的出现,开始打破了人保多年来独家经营保险的体制。1992年6月,平安保险公司改制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由地方性公司拓展为全国性综合保险公司。1992年12月,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成立,标志着深圳保险业“三足鼎立”的新格局已经形成。到1992年末,全市累计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6.71亿元。

这一阶段,我国的保险法制建设也逐步加强,1982年开始实施的《中国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对财产保险合同作出专门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与保险有关的法律规定。1985年国务院颁布了《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保险法规。这些法律法规都对规范保险经营、促进保险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初步发展阶段(1992年-200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至党的“十六大”召开)

从1992年深圳保险市场“三足鼎立”格局确立开始,深圳保险业从垄断走向竞争,从混业走向分业,从幼稚走向成熟,开始真正发展的重要阶段。这一阶段深圳保险业改革创新的标志性事件包括:第一份个人寿险保单诞生,大型国有保险公司专业化经营体制创新,保险中介机构出现。

1993年4月,深圳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成立,同年7月签发了深圳市第一份个人寿险保单。1996年,人保投资的寿险公司实行专业化经营改制,分别组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1996年7月,以华安财产保险公司在深圳成立。2000年1月,美国国际集团下属的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和美亚保险公司两家外资保险深圳分公司开业。2000年7月,华泰保险深圳分公司成立。2000年9月,中国再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成立。截至2002年底,深圳共有保险总公司5家,经营性保险分公司17家。同时,这一时期深圳在全国率先成立了7家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等保险中介公司。深圳市保险行业组织也于1996年开始实体化运作,积极发挥作用。深圳保险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市场主体的多元化格局初步形成。到2002年末,全市保费收入突破60亿元。10年间全市保费收入增长了2.94倍。

十年间,整个保险业的内外环境都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也对保险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保险业进入有法可依、依法管理阶段。同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保险司,具体负责保险监督管理工作,深圳分行也设立了保险科,增加了专职保险监管人员,保险监管工作得到加强。1998年11月,根据改革金融体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要求,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依法统一监管全国保险市场。2001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深圳市相继设立了31个地方派驻机构,全国保险监督组织体系初步形成,保险监督管理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三)科学跨越式发展阶段(2002年-2007年,从党的十六大至国务院23号文件发布及贯彻落实)

这五年,是深圳保险业蓬勃发展、实现重大跨越的五年。深圳保险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以来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市场体系建设为基础,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化监管、防范风险为保障,以建设全国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为目标,开创了深圳保险业科学跨越式发展的崭新局面。这一阶段深圳保险业的标志性事件包括:推动深圳保险业创新发展领导协调机制建立、全国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地位的确立、深圳市政府《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创建全国保险业创新发展实验区的若干意见》的出台。

2003年,深圳市政府制定颁布了《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了一系列促进金融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设立了市金融发展专项基金,专门组成了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开辟了为金融业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的绿色通道。市政府对保险业尤为关注,2004年专门制定了《推动深圳保险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了推动保险业创新发展的协调机制,成立了以深圳市市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组成的“推动深圳保险业创新发展领导协调小组”。只要有需要,领导协调小组就可以召集会议,保险业创新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都可以纳入到这个日常机制中加以解决,这在全国是首创的。市政府在不同层面上,多次召开协调会,解决保险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加大对保险业的扶持力度,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006年3月,中国保监会吴定富主席对深圳保险工作作出专门指示,要求深圳保险业“在全国保险业领先、向成熟保险市场看齐”。同年5月,中国保监会与深圳市委、市政府提出共同把深圳建设成为全国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2007年8月,2007年8月,许宗衡市长、陈应春副市长率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到深圳保监局调研,深入研究制约保险业发展的问题,明确了进一步推动保险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要求政府各有关部门全力为保险企业排忧解难。同年,市政府相继下发了支持责任保险发展、加强保险宣传的若干个重要文件。各区政府、各部门与保险业的沟通也更加紧密顺畅,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和对保险业的关心、参与程度不断加强。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深圳保险业开始走上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截至2007年底,深圳市场共有各类保险公司52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173家、兼业保险中介机构3231家,全市实现保费收入183.70亿元。5年间全市保费收入增长了1.8倍,累计保费总收入595.3亿元。

深圳保险业恢复和发展29年来的历程,是特区经济金融发展史在保险业的缩影。良好的宏观经济形势为深圳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极其有利的外部环境,有力地推动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深圳保险业29年来年平均增长速度超过了50%。保险业的各项体制改革、经营主体数量的增加以及业务的快速增长等,都充分表明深圳保险业开始走向成熟,市场因素开始发挥基础性作用,市场运作开始与国际保险市场规则接轨,所有这些,标志着深圳已经成为国内保险业比较发达的地区之一。

二、改革开放30年来深圳保险市场发展及主要特点

30年的改革开放,带来了我国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也为深圳保险业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改革开放之初,深圳保险市场由人保广东省分公司深圳支公司一家经营,全部保费收入只有28.7万元。到2007年末,深圳各类保险公司达到52家,总资产达到371亿元(不含总公司),实现保费收入183.70亿元,市场规模增长6万多倍。深圳已逐步成为国内保险业比较发达的地区之一。

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深圳保险业沿着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国保监会所确立的一系列正确方针、政策、路线,开拓创新、奋力拼搏,走出了一条符合深圳实际、又好又快发展的道路,保费收入平稳增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市场体系逐步完善,经济效益明显好转,较好地满足了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保险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功能得到了很好的发挥。

(一)业务持续平稳增长,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深圳保险业从2002年以来始终保持高位增长,年均增长率达23%,高出本市生产总值增幅2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平均增长水平3个百分点(参见图1)。保费收入连续实现每年一个台阶,2005年突破100亿元大关,2007年保费收入达到183.70亿元,是2002年的近3倍。五年来保费规模稳居全国大中城市第4位,与全国相比,深圳市场增长情况在年度之间表现出了持续稳定性,增幅基本保持在15%-30%之间,没有出现大起大落现象(参见图2)。保费收入在全国的份额由2002年的2.16%上升到2.61%。保险深度由2002年的2.22%上升到2.72%,保险密度由1352元/人上升到2132元/人。2007年,深圳保费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2个百分点,高于深圳市gdp增长水平22.2个百分点,较深圳2006年增幅提高10个百分点,保费收入在全国的排名比2006年上升了3位。寿险市场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7个百分点(参见图3)。产险市场增速创下5年来的最高水平,较2006年高出1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参见图4)。

(二)市场体系日臻完善,市场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

2002年以来,深圳保险机构数量迅速增加,由2002年的29家增加到2007年的225家,机构增加数量超过了以往20多年的总和。尤其是深圳启动建设全国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以来,随着市政府促进保险业发展的措施不断出台与深化,深圳市场对保险机构的吸引力更是与日俱增,2007年新增保险公司10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38家,是深圳保险业历史上新增保险机构数量最多的一年(参见图5)。截至2007年底,深圳市场共有各类保险公司52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173家、兼业保险中介机构3231家(参见图6),形成了涵盖国有、股份制、外资保险公司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门类齐全的市场组织体系,并呈现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再保险公司分工协作、共同发展的良好市场格局。

(三)业务结构不断优化,业务品质进一步提升

2002年以来,深圳各保险公司积极稳妥地推进业务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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