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农民群众的一封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致全县农民群众的一封信
亲爱的农民朋友:
“金猪辞旧岁,银鼠送春来!”,不知不觉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县实施已有一年时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全县新农合收益人数达229646人次,补偿金额1233.21万元,其中住院补偿943.04万元,门诊小额补偿290.17万元,达到1万元封顶线50人,群众受益率达50%以上,人均住院补偿709.4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一惠民之举犹如春天的雨露滋润到每位参合农民的心田。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 “人吃油盐,难免不生病”,这是人类所不可抗拒的。一旦患病小则几十元、几百元,多则几千元、上万元,使得一些人因患大病债台高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每年每人只需交10元钱,就能享受到全年看病补偿的权利,一旦生病住院,本年度内最高可报销30000元,是个人交费的十倍、百倍、千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各级政府扶持,且政府扶持资金远远超过农民个人交费,如果农民不参加,也是一种损失。随着国家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投入加大,2008年度统筹资金比2007年度有了较大增长,参合农民的住院报销比例、收益率大幅度提高。
为了使您更方便了解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案的变化,我们提醒您务必记住“三件重要事情”和“五个注意事项”。
第一件重要事情,要明白家庭门诊账户的使用。
2008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已经结束,我县仍然以户为单位,每人缴纳10元(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每人补助80元),其中政府从资助的80元中拿出2元加上自己缴纳的10元共12元存入家庭门诊账户,用于日常门诊看病(家庭内成员可共用),看病时在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用完为止,如本年度结余,可转下年度使用。但不得低顶下年度参合费,也不支付现金。
第二件重要事情,要明白2008年度报销比例比2007年大幅度提高。
2008年我县新农合补偿比例为:
1、乡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50元,补偿比例70%(2007年度补偿起始比例为50%)。
2、县(区)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补偿比例 &
致全县农民群众的一封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本文2008-03-06 10:48:00发表“模板范例”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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