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近年来,我局计划生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省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要求,计划生育工作推进有力,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学习
为更好地宣传和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我局组织全系统机关干部学习了最新《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大家一起详细探讨了新旧《条列》内容的前后变化,并要求全系统机关干部熟悉全面两孩政策的内容,做政策的明白人,确保全系统不出现违反计生政策的现象。此类学习是一次普及法律法规、宣传党的优惠政策的实际行动,通过学习宣传,所有机关干部对新《条列》内容有了全面的了解和深刻的认识,为推动计划生育工作打下来良好的基础。
二、认真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对本系统的职工,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条例中婚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等优惠政策,保证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工资待遇不变。持独生子女证的职工,在子女未满18周岁以前,可每月享有5元的奖励费。并在退休时,可享受在基本退休费的基础上每月提高5%退休待遇。
三、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我局在在劳动监察执法中,加强对用人单位是否遵守劳动法有关女职工保护权益的检查,每检查一个单位,都要检查男女职工是否同工同酬,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是否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否参加生育保险等情况,如有违法现象,要求其立即整改,有效维护了女职工合法权益。
四、加强对生育保险的征收,及时兑付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是国家针对女职工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为保证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合法权益的不受侵害的保障,我们社保机构加强了对生育险的征收及缴费基数核定,尤其是五险合一之后,能有效防止部分单位漏交生育保险。而凡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职工,医保机构都会为其及时兑付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保证参保职工的利益应享尽享。
关于对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文2018-05-29 10:44:39发表“自查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307797.html
- 2025 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考卷一.pdf
- 座谈会发言:体系抓好思政课教育做好贯彻落实下篇文章(02-19).docx
- 组织部机关支部书记2024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02-19).docx
- 在县委理论中心组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在2025年市人代会分组讨论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医院党委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02-19).docx
- 宣传部2024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02-19).docx
- 行政服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材料(02-19).docx
- 校长在中学2025春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撷一抹祈望春风掬一程锦绣花开(02-19).docx
- 乡镇领导班子2024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五个带头+典型案例)(02-1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