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局近五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区交通局2013-2017年度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桂环办函【2017】372号)、《大气污染防治计划》(2013-2017)、《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2014】11号和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书内容),现将我局2013-2017年度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筹划,统一安排
根据xx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于贵港市和xx区发展的重要意义,结合我局的工作职能及实际情况,2013-2017年度我局都制定了有关的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2017年度庞贵廷局长都亲自对全局人员进行动员部署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了我局在每年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中思想、认识上的高度统一,提升工作效率,也确保了全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大力宣传,广泛宣传
为了扎实做好我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3-2017年我局每年都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放了宣传资料,一方面每年都走访了xx区辖区石场、运输公司,宣传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告知其实行车辆密闭化运输,严禁渣土车辆带泥上路,污染公路;另一方面,每年都在xx辖区国省县道向过往货物运输车辆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规范装载依法营运等相关知识,为后续工作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具体实施措施及成效
(一)2013年采取的措施及成效:2013年,根据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xx区交通道路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覃办发[2013]18号)文件要求,我局作为牵头部门,制定了实施方案,并积极主动与交警、农机、林业、国土资源、安监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加大对公路污染、环境污染车辆供货源头、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树立我区良好的交通环境秩序形象。
2013年综合整治期间,我局依据职能组织路政执法大队出动执法车辆210多车次,出动执法人员830多人次积极落实交通道路环境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具体抓了以下工作:
1.加强了公路沿线建筑物管控。深化公路沿线环境治理。严禁公路两侧50米范围内设置垃圾填埋场。按照“全面排查、依法整治、注重实效、严防反弹”的要求,对公路沿线两侧的违法建筑物、临时构筑物及其它乱搭乱建进行坚决拆除,加强对违法建筑物拆除现场的巡查复查,严防违法建设死灰复燃,综合整治期间查处责令整改公路沿线乱搭乱建11起。
2.协调配合了安监、、林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对石灰、木材加工、石料、煤场等相关企业的源头监管,切实规范货物装载行为,加大对货运车辆未按规定采取遮盖措施、遗漏抛洒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防路面污染。至2013年12月底,我局路政执法大队查处未按规定采取遮盖措施、遗漏抛洒车辆76台,教育放行52台,对屡教不改的24台污染车辆依法从严进行了处罚。
3.规范了非公路标志标牌。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置”的原则,全面规范非公路标志、标牌设置,对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进行全面清理,综合整治期间清理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标牌1800多条。
4.强化了穿城(镇)路段环境整治。重点查处过境路段上的马路市场、占道经营、乱堆乱放、车辆随意停放等行为。综合整治期间查处责令整改公路沿线占道经营7起。
5.狠抓了超限专项治理。坚持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相结合,加强了各个重要路段监管,综合整治期间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18台,教育放行超限货运车辆49台,有力地遏制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的势头。
(二)2014年采取的措施及成效:根据区委区政府2014年2月26日会议精神和关于开展“美丽xx·清洁乡村”活动的部署要求,同时为了抓好黄练峡区域道路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根据“政府牵头、部门联合、综合整治、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安监、交通、经贸、公路、市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密切配合,我局制定了《黄练峡区域道路环境污染综合方案》,联合多部门进行整治。
2014年我局在粉尘治理上采取了以下措施:
1.配合安监、经贸等部门制定相关整治措施进行源头治理,加强对矿山、料场车辆装载运输的监管,规范源头装载行为,对纵容和提供不规范装载车辆运输的矿山、料场依法进行整治。
2.加强衔接国道324线的县乡道路污染车辆的打击治理工作,我局路政执法大队在黄练峡区域矿山、料场等源头至324国道的路段查处未按规定采取遮盖措施、遗漏抛洒车辆2台,教育放行2台。
3.国道324线权属贵港公路管理局,对沿线污染环境及车辆超限等的执法权在贵港路政执法支队,我局在国道324线上没有执法权,因此无法单独治理。我局加强了部门协作联合,立足源头,积极主动与贵港路政支队xx大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等职能监管部门配合协调,联合行动,配合他们加大对黄练峡区域g324线路段的公路污染、环境污染车辆供货源头、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区委区政府的牵头组织下,我们和贵港公路局路政执法支队xx大队共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近3台,收取治超罚没款1万多元;积极配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组成了联合执法小组对黄练峡区域g324线路段的货运车辆未加盖蓬布或装载不规范及改装货运车辆擅自加装栏板等行为从严进行查处,查处违法车辆2台次,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支队收取罚没款2000元。
(三)、2015年采取的措施及成效:2015年为了继续深入贯彻执行自治区“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精神,我局制定了《“美丽xx·道路交通 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兴六高速一级联线与大岭石卡交接段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等实施方案。
2015年在我局在环境污染整治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监管,规范车辆装载
在我局牵头下,组织了治理成员单位xx区安监局、国土资源局xx分局、xx区环保局书面通知兴六高速一级联线大岭石卡交接段沿途各矿山、料场规范源头运输车辆装载行为,责成企业对运输车辆采取装载前车厢底垫缝隙,装载后车厢顶统一加盖蓬布,门卫验收并对车厢、车轮洒水后放行的办法,安监、国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到厂区场区进行监管,对不配合整治工作的矿山企业实行停业整顿等强制措施,减少粉尘颗粒污染源。
2.清洗清扫道路环境
2015年10月16日起,治理小组组织了洒水车定期清洗兴六高速一级联线大岭石卡交接段,并由石卡镇人民政府、大岭乡人民政府组织人力清扫相关路段进行保洁。还协调了凤凰林场两个石场业主组织洒水车定期清洒一级联线至凤凰林场两个石场8.3公里的石场运输道路,协调了企业华润水泥组织洒水车定期清洒一级联线至分界牌华润矿料、石场运输段。
3.打击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超载
2015年10月17日,组成了由兴六高速路政支队30人为主的执法力量在兴六高速贵港一级联线产业园路口、华润路口设两个稽查点,实行三班倒执勤制,专项整治兴六高速贵港一级联线车辆污染及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交警一大队抽调1个执法中队、路政支队xx大队和城区大队抽调3个执法中队、xx区交通局抽调2个执法中队进行配合执法。
4.硬化道路
争取到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对一级联线至凤凰林场两个石场8.3公里的道路硬化项目资金(业主为凤凰林场),在项目未实施前为了尽快达到治理效果,首先由xx区交通局协调建设业主凤凰林场以及凤凰石场、建福石场、华润水泥、石卡镇
区交通局近五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本文2018-01-15 08:52:46发表“自查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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