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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局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栏目:策划方案发布:2017-07-24浏览:2989下载234次收藏

县交通局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国内、省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全面整治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市交委“关于印发《乐山市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乐交函[2017]2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突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采取有力整治措施,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切实增强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和治理能力,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全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针对道路水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领域,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集中有效整治安全生产存在的顽症痼疾。
(三)坚持依法治理、改革创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安全发展内生动力。
(四)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促进社会和谐。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全力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通过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动态管理、持续跟踪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有效管控重大风险、切实消除重大隐患,大幅减少一般和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事故总数、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数“三个下降”,促进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三、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26日前)。各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6月27日—11月30日)。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集中整治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全面总结阶段(2017年12月)。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全面总结本次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查找亮点、发现不足,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
四、整治内容
(一)道路客运。督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继续推进2017年全县“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重点抓好以下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道路客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农村客运汽车等营运驾驶员资格和交通违法记录,是否存在疲劳驾驶、超员超速行驶行为;车辆轮胎、方向盘、刹车、安全带、油电线路、气(罐)瓶管道和接头等重点部位安全性能是否可靠;客车应急锤是否按规定配齐、应急出口是否通畅;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等问题。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要加强跟踪督办和抽查督查,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隐患整治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要依法停产停业整顿、上限处罚。
2.严格营运驾驶员管理。一是大力宣贯《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严格驾驶员退出机制,对达到列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重点监控名单”或“道路运输行业禁止进入名单”的,要及时纳入相关数据库,限制或禁止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二是道路运输管理所要加强督促指导客运企业加强驾驶员管理,加大营运驾驶员继续教育和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力度,加强驾驶员应急处置知识、处置方法、处置能力和应急演练培训,提升驾驶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技能。凡严重超载、超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的驾驶员,一律调离驾驶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三是拓宽大客车驾驶员培养渠道,推进大客车驾驶员职业化教育。
3. 严格客运车辆技术管理。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认真履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和交通运输行业标准《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规范》(jt/t1045-2016)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车辆技术管理机构,明确车辆技术管理职责,配备专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认真执行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制度,严禁车辆“带病”营运。
4.严格道路客运许可管理。暂停审批新的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线路,不再审批新的卧铺客车。新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必须符合《农村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审核规则》的要求。夜间通行山区公路的客运,由企业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全面安全评估,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要调整发班时间,避免夜间运行,对达不到安全运行条件的,要调整班线运营线路或停止运营。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即将出台的《四川省道路运输融资车辆安全管理办法》,强化营运车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解决运输企业对融资车辆“失管失控”的问题。
5.严格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严格执行客车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制度,安全例检不合格的客车不得排班发车,“六不出站”要求不满足的客车不得放行出站。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监督指导入站客运车辆发车前,循环播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安全带—生命带》宣传片,确保乘客出站前系好安全带、熟悉应急装备器材使用方法,坚决禁止驾乘人员未系好安全带出站。
6.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道路运输管理所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客流集中地、客运站周边开展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站外揽客、超范围经营、旅游包车无证经营、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不按约定的起讫点和线路行驶、无车辆安全例检合格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必须通过旅游包车管理信息系统申领发放包车客运标志牌。
7.严格落实道路客运实名制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所联合公安部门,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道路客运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交发〔2017〕9号)相关要求,督促我县始发或者配载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农村客运班线除外)的客运站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各项工作要求,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因推进工作不力或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切实加强动态监控系统应用。道路运输管理所要充分利用联网联控系统监管平台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做好事前预防、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卫星定位监控分段限速设置措施,加强对企业分段限速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未按规定完成分段限速管理调整的,要停运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全力遏制客运车辆超速引发道路运输事故。二是扎实开展动态监控监管基础性工作专项整治。运管部门要按照《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开展卫星定位监控监管基础性工作专项整治的通知》(川运函〔2017〕98号)部署要求,对卫星定位终端设备、服务商及联网联控工作进行专项整治。6月30日前,对我县安装不符合要求的终端设备车辆、未入网车辆、未上线车辆,清理整治不到位的,不得安排运输任务;对不符合要求的卫星定位终端设备服务商整治不到位的,取消备案资格,运输企业不得将车辆接入其提供的企业监控平台。三是强化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要结合工作实际,定期抽查一定数量“两客一危”车辆运行情况,重点检查车辆上线率、轨迹完整率、超速报警、疲劳驾驶报警等指标,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运输企业整改处理;对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依法顶格处理。四是加大检查力度,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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