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铁腕治霾2017年燃煤锅炉拆改专项行动方案
某县铁腕治霾2017年燃煤锅炉拆改专项行动方案
为强力推进燃煤锅炉拆改工作,按照《某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应拆尽拆、拆改结合”的原则,综合采用标准引导、科技支撑、管理提升、财政激励等措施,拆除全县范围内所有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所有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或超低排放改造,减少燃煤污染,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全部拆除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供热供气管网覆盖的区域,全部实施煤改气或煤改热;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区域,优先选择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或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各镇办落实。)
1.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县工业发展局牵头,县环保局配合,各镇办落实。)
2.医院(乡镇卫生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分别牵头,各镇办落实)
3.拆除茯茶企业、畜牧养殖业、蔬菜种植业范围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县茯茶中心、畜牧中心、蔬菜中心分别牵头,各镇办落实)
4.驻军单位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协调)
5.各镇辖区内其他行业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各镇办负责)
(二)集中整治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所有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或煤改清洁能源。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限期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并联网。(县环保局牵头,县工业发展局、县住建局配合,各镇办落实)
(三)开展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年内对县城区工业燃气锅炉全面实施低氮燃烧改造(县环保局牵头,县工业发展局、县住建局配合,各镇办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立燃煤锅炉拆改专项行动办公室,县环保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办及县工业发展局、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农林局、县茯茶中心、县畜牧中心、县蔬菜中心、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部署。
(二)明确时间节点。4月底前,各镇办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完成对各自辖区和分管行业内燃煤锅炉摸排调查,建立健全台账,并上报专项行动办公室。5月底前,逐锅炉确定拆改方案;9月底前,全面完成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拆除工作任务。9月底前,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项目设计、招标和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改造。
(三)严格拆改标准。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按照“烟囱落地、锅炉移位、断水断电”的标准落实。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不具备“煤改气”、“煤改电”条件的,按照时限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四)准确上报信息。各镇办和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确定专人,每月3日前向县环保局报送本辖区、本行业燃煤锅炉拆改情况。(各镇办、县级各有关部门落实情况。
(五)加大资金支持。对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拆除,省级财政继续按照关中地区燃煤锅炉拆改2015年补贴政策每蒸吨/小时2万元予以补贴,市财政按照每蒸吨/小时0.2万元予以补贴,县级财政按照每蒸吨/小时0.3万元予以补贴。(县财政局牵头,县环保局配合,各镇办落实)
(六)加强服务保障。县发改局负责争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应比例,拓展天然气供应渠道,推广清洁能源取代技术,做好清洁能源保障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加快集中供热、天然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热力、天然气管网敷设到位;电力部门负责对 “煤改电”涉及扩增容电网改造升级工作,保证电力供应到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负责对拆除范围内的燃煤锅炉注销锅炉使用登记证;各镇办要协调职能部门为燃煤锅炉拆改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及便利条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审批收费时,能减免的费用一律减免,确需收取服务费用的,一律按最低标准收取。(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各镇办落实)。
(七)严格考核问责。县环保局要按照区域或行业,对全县燃煤锅炉台账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同时,采取督促进度、明察暗访的方式通报情况,严格考核,推进落实。对底数不清、故意瞒报、工作推诿、措施不力的,严肃予以责任追究。(县环保局牵头,县级各有关部门配合)
联系人:赵钧 雷磊 联系电话:36227681
电子邮箱:jingyanghuanbao@163.com
某县铁腕治霾2017年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有效防治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某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在全县范围通过深入开展建筑工地、市政工地、道路扬尘、渣土清运车辆整治,大力推行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进一步促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市容环卫等各方严格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减少城市道路扬尘,实现全县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二、监管职责分工
扬尘治理监管职责划分原则: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分级属地监管。
(一)县住建局:负责监管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扬尘治理;负责监管全县商混企业扬尘治理工作。
(二)县城管局:负责渣土处置运输的审批;负责全县渣土违法处置运输的管理执法;负责城区道路扬尘治理工作。
(三)县城市征收补偿办:负责监管城区拆迁项目拆除和拉运拆除垃圾时的扬尘治理。
(四)县水利局:监管河道采砂和各类水利工程扬尘治理。
(五)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和日常维护所产生扬尘的防治。
三、整治措施
(一)落实监管责任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对全县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实行红、黄、绿挂牌管理制度(绿牌为达标施工、黄牌为警告整改、红牌为停工整顿)。对未履行扬尘治理责任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项目和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上限予以处罚。
(二)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
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切实落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扬尘整治,有效遏制扬尘污染。
1.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组织者,对所管项目的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必须统筹协调建设工程所有参建主体,全面组织管理工地内扬尘防治、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卫生、渣土管理各项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扬尘治理专项费用落实,将扬尘治理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时足额拨付,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建设单位自行进行土方工程发包时,由建设单位按要求落实道路及场地硬化、施工围挡、裸土覆盖、车辆冲洗等措施。对暂时不开发的空地、开挖存放的裸露土方,闲置时间2个月以上均必须进行绿化,并对工地设置不低于2.5米的封闭围挡。
2.施工总承包单位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措施的落实负总责,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落实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执行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实施方案,成立现场管理机构,做好扬尘防治工作的实施和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在施工中各项措施费的落实,施工现场必须按照《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xx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好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要求;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步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动工前必须统一安装大气污染物自动检测系统,并与监管部门联网,否则将不予同意开工,以此实现对扬尘问题实时监控。
3.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负监督责任,具体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执行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实施方案、现场管理机构建立、扬尘防治责任落实到位等情况。监理单位要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发现扬尘污染施工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落实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
1.严格实施建筑施工现场封闭管理。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所有工地出入口道路必须硬化,并有清洗、除泥设施,施工企业必须由专人负责出入车辆冲洗除尘,并严格做好记录工作。
2.强化施工过程防尘降尘管理。特别是土方施工阶段,必须采取湿法作业,在施工现场设置喷淋降尘设施。工地现场所有易产生扬尘的散体建筑材料必须存放于密闭库房或容器内。
3.强化裸露地面和土方的扬尘治理。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和土方必须采用目数不小于800目/100cm2的密目网覆盖,或者采取草籽播种、草坪种植等临时绿化
某县铁腕治霾2017年燃煤锅炉拆改专项行动方案
本文2017-05-06 08:57:57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965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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