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国有林地回收工作之我见
林场国有林地回收工作之我见
2003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公布实施指出: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是二十一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主题,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为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和退耕还林政策,林场对国有林地回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工作中举步为艰,阻力重重,一部分流失的土地收不回来,退耕还林工作也进展缓慢,生态安全得不到有效保护。本人在林场工作多年,拟对林场国有林地回收工作谈谈一点个人的见解和看法,以期引玉之效。
一、国有林地流失的主要方式
造成国有林地流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政策失误所造成的,有管理失误造成的,也有人为造成的,但不外乎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肆意开垦,破坏林地现状和用途。这种方式自林场成立初期表现得最为突出和普遍,但在法律政策日渐完善和管理力度日益加强的今天,这种方式已经形不成气候,其破坏力和影响力开始慢慢下降。
二是圈地蚕食,变公为私。这种方式可视为“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其主要表现为,林区群众先是在林地里或有争议的林地里搭建看似无关紧要的棚子、低矮房等建筑物,随着时间的慢慢推移,棚子变楼房、荒地变阳台、变猪栏、变菜园……,这种渐进的方式一般让人不易觉察也容易令人“接受”,但一经出现,却往往是最难处理的。
三是采用隐蔽的“拉锯战术”,通过“烧、砍、拔”和“牧马放羊”等方式破坏森林植被和新造林地,变林地为荒山荒地,使林地管理部门事实上对该片林地失去“控制权”。
四是群体采用极富破坏力的方式公然与林业管理部门作对,集体参与破坏活动。这种群体事件一旦出现,则群众情绪将比较激化,影响比较巨大,危及林区的和谐与稳定,往往会惊动到各级部门,虽最终事态可以抑止,但日后将不能正常对林地生产实施有效管理和组织,形成林区的“死角”。
上述两种方式,如今已在林场国有林地流失中占据了主要位置。
二、林地回收工作的难点分析
林业系统圈内有一句话,叫“
国有林地流失容易回收难”,一语道出了国有林地回收工作的“难”。林地回收工作涉及林场、政府、集体、个人等方方面面,处理不慎,全盘皆输。林地回收的“难”就难在于:一是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数量的自然增长,与有限的生产生活用地存在长久的矛盾。现在农村普遍以种养为最基本的生产方式,种养的根基在于土地,土地的数量和分配总是有定量的,而靠科技提高单位生产量目前还存在相当大的困难且相当有限,“民以食为
林场国有林地回收工作之我见
本文2008-08-28 17:57:00发表“城建环卫”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06148.html



